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全民反诈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一、  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法为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二、  个人账户的使用与保护
1、     支付工具的使用
l  支付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Ø  开通余额变动提醒功能,及时发现非本人操作风险。
Ø  各种账号的登录密码尽量使用不同数字和字母大小写的组合。
Ø  支付工具应从官方网站下载,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下载。
Ø  登陆支付工具时将“自动登录”等选项取消。
l  电子智能防护工具的使用
Ø  根据要求安装密码安全控件,保护密码安全。
Ø  设置安全保护问题防止盗号。
Ø  安装正规的防病毒软件,阻拦病毒、钓鱼网站等。
Ø  使用智能密码钥匙、动态令牌设备、短信验证码、动态挑战应答等身份认证方式。
Ø  设定消费限额。
Ø  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对各类认证方式进行限额设置。
Ø  设定消费限额,避免在信息泄露时遭受更大损失。
Ø  关闭支付工具的小额免密支付功能。
l  置身安全环境
Ø  尽量使用本人的电脑、手机、电话等办理业务。
Ø  不使用公共场所中的电脑登陆网银等银行、支付类网站。
l  妥善保管个人支付信息
Ø  手机做好安全防护,防止恶意程序入侵。
Ø  对U盾、手机动态口令等信息做好保护,不要向他人泄露。
Ø  不在不明链接中填写账户密码、动态验证码等支付信息。
Ø  发现账户异常,立即直接与银行联系。
2、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的危害
“实名不实人”的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搞电信诈骗,还会用来搞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据新闻报道,每年网络赌博流出资金就达万亿级别,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三、  账户风险防控
1、     银行卡使用安全
Ø  树立安全用卡意识。银行发放的用卡提示,要认真阅读。领到信用卡后,应该立即在卡背面的签署栏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在为银行卡设置密码时,尽量不要使用简单的数字和容易被猜到的密码,并要定期更换。
Ø  在使用自助机具办理业务时,要留意是否有可疑的装置。刷卡时,要注意一下旁边是否有人偷看,同时用手或身体进行遮挡,保护自己的密码不会被泄露。
Ø  不管是消费还是转账等,都会产生交易凭条,千万不要随意一扔了事,应及时撕碎扔掉或者妥善保存。
Ø  刷卡时务必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尤其不能把银行卡转交服务员或他人代刷,以免被不法分子盗取卡片信息,制作“克隆卡”。
Ø  尽量把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放,避免发生银行卡和身份证同时丢失而被盗刷的可能。
Ø  可以给银行卡开通消费金额短信提醒功能(可能需付费),当消费后会第一时间将消费情况通过短信通知你。要注意的是,在申办银行卡时务必正确预留本人的手机号码,如果手机号码发生变动,也要到银行进行更新。这是通过电话申请冻结账户的必要条件。
Ø  若一旦发现本人银行卡被“盗刷”,应立即致电银行客服热线冻结账户,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若是担心记不住这些客服号码,可以将已有的银行卡的银行客服电话存在手机里或记在一个笔记本上。
2、     使用电子银行的注意事项
Ø  为了安全起见,申请开办全功能电子银行业务时,一般会要求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或存折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Ø  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申请注册电子银行业务,自主选择注册电子银行的渠道种类,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
Ø  对涉及收费的电子银行业务,在最终提交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前,应了解、知晓相关收费标准或具体收费金额,以便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操作该项业务。
Ø  电子银行交易指令一经确认、执行,不能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由要求变更或撤销。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相关交易后,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到银行营业网点补登存折或补打交易明细。
Ø  电子银行使用者若发生数字安全证书丢失或密码泄露等情况,应尽快与银行联系,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Ø  如对电子银行服务有疑问、建议或意见,可拨打银行客服热线、登陆银行官方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投诉。
Ø  如不再继续使用电子银行业务,可向银行申请终止相关电子银行服务,但在申请终止相关电子银行服务之前使用该服务的,仍应当遵守相关调整内容。
3、     教你防范诈骗新手法
    1.出租、出借“两卡”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四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以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手机卡可被用来拨打诈骗电话或群发诈骗短信,身在境外的犯罪分子还会利用GOIP设备,远程操控境内手机拨出诈骗电话,这种电话一般不会被标记为境外电话,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常见形式:
(1)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并以此牟利。
(2)非法购买、使用Goip、Voip等虚拟拨号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搭设通话转接通道。
【典型案例】 老刘于4年前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历经几次银行系统升级和卡片换代后,该张银行卡的使用频率不高,被搁置一旁。经邻居介绍,老刘加入了一个名叫“小王开卡”的微信群,通过群友牵线,银行卡很快找到买主。之后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发后,老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 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

    2、“跑分”
在电诈实施过程中,诈骗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需要把诈骗得来的钱“洗一洗”才能转入自己的账户,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大量租借或购买来的银行卡,就是“洗白”的工具。
常见形式:
使用自己或他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为诈骗分子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跑分”洗钱行为。
【典型案例】 2021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沈某某为非法获取佣金,招募被告人毕某某、来某某、李某某等人,组成收款转账团伙,并负责管理。上述被告人在明知账户接收的钱款来路不明,可能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根据安排,提供各自名下银行卡及支付宝、微信账户作为收款工具,并将收到的钱款从火币网等处购买虚拟币USDT,再转入指定账户,帮助转移赃款,从而非法获利(俗称“跑分”)。2021年3月,被害人叶某遭电信网络诈骗,被骗的部分钱款经上述部分被告人的账户流转。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 千万不要轻易被所谓“高额利润”诱惑,充当“跑分客”,结果就是自毁前程,务必引以为戒!

    3、转账洗钱
围绕洗钱,电诈分子会编造出多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引人上钩:高薪招聘兼职采购员;为了避税,需要兼职者持银行卡在工作人员配合下面对面刷脸转账;销售有业绩压力,希望代为转账冲业绩;因财务问题,想找人帮忙转账刷银行流水;高折扣慢充话费、电费、燃气费……
常见形式:
(1)诈骗分子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兼职“采购员”将涉诈资金转入“采购员”账户并要求取现,再以各种理由将购买实物或现金取走的行为。
(2)诈骗分子冒充扶贫资金发放机构,以需要刷流水包装账户才能放款为由,要求扶贫金申请人出借或邮寄银行账户和密码,甚至帮助刷脸辅助验证来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
(3)诈骗分子以贷款账户需要刷流水包装账户才能放款为由,要求贷款者出借或邮寄银行账户和密码甚至帮助刷脸辅助验证来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
【典型案例】 “您好,本基金由国务院扶贫办进行发放,全程无须缴纳任何费用……”今年2月,60多岁的刘某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刘某根据短信链接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后,对方自称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刘某被确定为帮扶对象。之后,对方称要将刘某包装成“入不敷出”的样子,需要大量的银行流水以及最终清零的账户作为申请项。刘某在对方要求下先后将收到的多笔汇款汇到指定账户。很快,他的账户显示被冻结。当民警找上门时,他如梦方醒。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 规范收款流程,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不随意提供银行账户或收款二维码;账户异常及时报警,聊天、交易记录保留好。

    4、吸粉引流
“引流”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受害人被各类“引流”方式诱导加入指定微信群、QQ群或其他群组,而后被诈骗。其中,拉人进群环节费时费力,且不利于“隐蔽幕后”,所以许多电诈分子招募他人成为“引流”工具人。
“线下引流”多以“扫码送礼”“支持创业”等方式出现,电诈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广告,要求兼职人员以赠送礼品等为由吸引群众扫码进群或是拉人建群。
“线上引流”的表现形式多为冒充客服给他人打电话并拉人进入指定聊天群。
常见形式:
(1)诈骗分子雇佣地推人员,印刷张贴带有二维码的涉黄小广告,引诱受害人下载涉诈APP实施诈骗的行为。
(2)通过传播虚假广告信息链接到微信群、朋友圈等,或是发送诈骗短信给指定电话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的行为。
(3)利用在路边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行人扫码或者是拉人建群,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的行为。
(4)诈骗分子招募兼职“话务员”,要求以固定话术剧本,冒充客服人员拨打指定电话,并将受害者引流给诈骗分子的行为。
【典型案例】 云南陆良的丁某、吴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兼职广告,便按照要求到夜市做“地摊引流”,向不特定人群发放小礼品并将其拉进各种聊天群。丁某、吴某的行为被举报,民警很快将二人带回调查。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 如遇到邀请进群、转发可领取礼品等情况,务必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添加来路不明的好友、点开来路不明的网址;年轻人特别是学生群体在网上找兼职时务必擦亮眼睛,特别警惕邀请进群、动动手指就可获得报酬的工作;受“不明人员”鼓动诱惑,批量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或添加微信、QQ好友,无论是否获得报酬,都涉嫌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网络黑灰产
网络黑灰产是指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的操纵网络信息内容,获取违法利益、破坏网络生态秩序的行为,包括搬运洗稿、恶意营销、撰写黑稿组成的“内容三黑”,以及黑账号、刷粉刷量推广作弊组成的 “运营三黑”。
【典型案例】 有黑产团伙流窜全国各地,在县级医保局联系称可以帮助医保局实名化数据,借此获取公民信息,非法注册账号,进行百家号账号实名、淘宝、微信小程序等注册,再将这些数据专卖获利。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 提高个人意识,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不参与网络赌博、不充当网络水军,一定要保护好个人的银行卡、身份证、不出售个人信息。警惕“黑灰产”,不“傻傻”做帮凶。

四、  更多链接
1、《2024年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手册》
2、反诈识诈 安全支付 | 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
4、反诈识诈,安全支付——请收好这份宣传手册!
5、《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6、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
8、《老年人金融服务手册》
9、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0、公安机关呼吁公众提高警惕——诱骗手法“套路深” 莫成电诈“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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